<legend id="h4sia"></legend><samp id="h4sia"></samp>
<sup id="h4sia"></sup>
<mark id="h4sia"><del id="h4sia"></del></mark>

<p id="h4sia"><td id="h4sia"></td></p><track id="h4sia"></track>

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
  • <input id="h4sia"><address id="h4sia"></address>

    <menuitem id="h4sia"></menuitem>

    1. <blockquote id="h4sia"><rt id="h4sia"></rt></blockquote>
      <wbr id="h4sia">
    2. <meter id="h4sia"></meter>

      <th id="h4sia"><center id="h4sia">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</center></th>
    3. <dl id="h4sia"></dl>
    4. <rp id="h4sia"><option id="h4sia"></option></rp>

        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信息公开 > 清单目录 > 权责清单 > 公安局

        公安局户政大队对居民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户口薄、 人才居住证等证件的核发监管以及户口迁移、 户口主项变更事项的监督管理制度(责任清单)

        发布时间: 2020-06-08 17:15 来源: 365bet假网站_365bet足球赌博_365bet注册指南公安局
        【字体: 打印

          一、监管对象
          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室
          二、监管内容
          (一)监督检查内容
          各派出所户籍室依法办理居民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人才居住证等证件的核发工作以及户口迁移、户口主项变更的核准情况。
          (二)监督检查指标
          1、日常检查。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实地检查,检查的派出所比例不低于派出所总数的25%,对各项业务的抽查不低于5%;
          2、网上抽查。对各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的业务进行不定期网上抽查,抽查不低于业务量的10%。
          三、监管方式
          (一)局实地检查派出所户籍室硬件配置、管理人员配置、户籍管理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,重点检查办理各项业务的材料是否齐全、真实,内部审批手续是否完善,各种台账、档案资料是否按时归档。
          (二)对各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的业务不定期进行网上抽查。
          四、监管措施
          局指定两名以上民警对派出所户籍室的有关工作进行检查。
          五、监管程序
          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户口迁移、户口主项变更等事项以及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工作、落实措施的,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整改;对未按规定办理各项业务的,经核查属实的,及时进行通报,并将结果纳入打防控考核和绩效考核。适时指派2名以上民警到派出所,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。
          六、违规处理
          检查中发现派出所在居民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人才居住证等证件的核发工作中以及在办理户口迁移、户口主项变更中存在问题的,应当场通知属地派出所所长,并及时以书面或电邮形式通报县局督查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