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监督检查对象
供销联社负责办理退休手续的职能科室。
二、监督检查内容
1、是否超越审批权限;
2、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能力要求;
3、有无违反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情况;
4、是否存在吃、拿、卡、要,弄虚作假及推诿、刁难等不作为现象;
三、监督管理检查方式
1、适时听取情况汇报,
2、定期检查退休人员手续办理情况,
3、对投诉、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。
四、监督检查程序
市联社对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和检查时,应由主领导参加,同时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。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,加强监管,并做好书面记录。
五、监督检查措施
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,应视其情况依法责令限期改正,采取相应补救措施,及时予以纠正、并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。
六、监督检查处理
行政工作人员存在不负责任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、渎职失职等行为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设卡、刁难管理相对人,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,依有关规定追究行政人员相关责任直至法律责任。